今闻国务院总理温家宝9月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进步家庭服务业的政策手段。会议提出加大统筹规划、规范市场秩序、加大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培训、切实维护家庭服务从业职员合法权益、加强财税等政策扶持力度等五项具体手段。出于职业的敏锐,我特别注意到在第一项政策手段“加大统筹规划”中,与“因地制宜地进步家庭用品配送”并列提出了“家庭教育”,并提出“满足家庭的特点需要”。从中我看到了国内政府关注民生的实质行动,应当说是为广大百姓生活水平的提升提供了必要保障,为之感到欣慰!可是,对这里的“家庭教育”应当如何理解呢?我不禁又有的茫然~~
在此,有四个问题求教于总理:
第一个问题:“家庭教育”的实行者是哪个?通常来讲,家庭教育是在家庭中进行的、由家庭中的长者--主如果爸爸妈妈,对下一代人的教育和影响。国内《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明确规定:“爸爸妈妈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学习家庭教育常识,正确履行监护职责,抚养教育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是所有教育的基础,其最大的特征是潜移默化的教育,爸爸妈妈对孩子的抚养教育职责是义不容辞的,也是其他人都不可以替代的。而国务院要“进步”的家庭教育,是在“加大统筹规划”中提出的,显然不是“家庭教育”的本来意义,不是家庭私有的事情。那样这里的“家庭教育”由哪个来推行呢?
第二个问题:“家庭教育”的内涵是什么?假如国务院提出的“家庭教育”不是指长者教育孩子的内涵,那样大家比较容易想到社会上很多人热衷的另一个含义——家庭学习辅导,即在课堂教学以外围绕常识学习给孩子“开小灶”——一般也被称之为“家庭教育”。而且为了让孩子考高分、上重点校,父母不惜重金请家教,甚至逼着孩子学习,其最大的不良反应是加重了学生的课业负担,剥夺了孩子们休息、娱乐、玩耍的权利——这是教育的悲哀!其实,国内政府早已意识到了这方面的问题,在温总理主持拟定的《国家里长期教育改革和进步规划纲要》中明确提出:父母要“加大与学校的交流配合,一同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假如一方面需要学校减轻学生课业负担,而其次却又鼓励面对家庭中孩子的学习辅导,是否会强化大家“堤内损失堤外补”的意识,转嫁学校教育的重压,使父母和孩子承受更重的负担呢?如此“一同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岂不又成了一句空话?
第三个问题:家庭教育最需要的是什么?近年来,家庭教育得到社会广泛看重,广大伙长为孩子的教育付出了很多心血。但不能否认的现实是,父母的困惑和问题愈加多。在家庭教育中父母习惯于盯着孩子的问题、孩子的分数,而忽视了自己素质的提升,忽视了教孩子做人的这一家庭教育的基本问题。所以付出越多,孩子身上的问题越多的状况常见存在。对此,父母苦不堪言。本人曾主持的一项对十八岁以下儿童父母的调查结果显示,有近七成的父母觉得自己是“失败的父母”!应当承认,父母对孩子的教育并不是无师自通,从父母对自己消极的评价中大家是不是看到了他们对“家庭教育”的最大需要,应该正确的家庭教育指导吧?他们迫切需要正确教育理念的引领,需要学习教育孩子的办法和艺术,需要通过指导和练习提升教育能力,需要自己作为教育者的素质的全方位提高……对吗?
第四个问题:哪个来为家庭教育提供指导?假如大家对家庭教育的实行者、家庭教育的内涵、父母对家庭教育的需要的认识可以达成协议,那样在这个大首要条件下,借用国家的政策手段强化家庭教育指导,应当是大家家庭教育研究者、指导者、更是广大伙长的福音了!那样由哪个来为广大伙长提供家庭教育指导呢?其实早在2006年末全国人大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就明确规定“有关国家机关和社会组织应当为未成年人的爸爸妈妈或者其他监护人提供家庭教育指导。”尽管大家国家的家庭教育指导互联网遍布各地,各种家庭教育指导方法飞速进步,有愈加多的人从事家庭教育指导,但就数以几亿的儿童的家庭而言,依旧是杯水车薪。恕我直言:政府投入不足、监管不力也致使了家庭教育指导的过度市场化——以盈利为目的机构泛滥成灾,在非常大程度上导致了对家庭教育的误导。大家也注意到,在《国家里长期教育改革和进步规划纲要》中已经提出了拟定“有关……家庭教育等法律”。只不过我感觉,“远水解不了近渴”。能否在当下国务院推行进步家庭服务业五项手段的过程中,明确现有法律中提出的“国家机关和社会组织”指导家庭教育的具体职能,进而对家庭教育指导和服务加大统筹规划、规范市场秩序、加大职业技能培训、提供必要的人力、财力保障呢?